工业总产值是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总量,也就是全部工业产品价值的总和。它既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物质消耗转移的价值,也包括新创造的价值。具体地说包括了:
(1) 成品价值,即在本企业内不再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的产品价值。
(2) 按加工费计算的已完成的工业性作业价值,包括在作业过程中所耗用的材料和零件的价值,但不包括被修理加工产品的价值。
(3)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未期初差额价值。
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计算,但不允许把企业内部各车间的生产成果相加重复计算。
工业净产值是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活动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净产值就是工业总产值中扣除了物质消耗以后的价值。工业净产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1) 生产法工业净产值=工业总产值-物质消耗价值式中的物质消耗价值,包括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的价值;提取的折旧费和大修理基金;定货者来料价值和生产销售中的其他一些物质消耗价值。物质消耗价值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范围相一致。
(2) 分配法工业净产值=应得的产品销售利润+应缴纳的产品销售税金+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利息支出+其他以上两种计算方法所得的数字原则上是一致的。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活动创造的价值,是国内生产总值的组成部分。工业增加值就是工业总产值中扣除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和各项劳务消耗以后的价值,它与工业净产值计算口径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也有差别:工业增加值包括折旧,工业净产值则不包括;工业增加值不包括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务费,而工业净产值是包括的。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净产值-支付给非物质生产的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大修理基金由此可见,总产值、净产值和增加值这三个指标既相联系又有区别,总产值包括了转移价值的多次重复计算,因此其数值最大,但它不能确切地反映生产发展状况;增加值是生产活动所增加的价值,其数值最小,可以比较确切地反映生产的规模和速度。随着现行统计制度方法逐步向国际接轨,总产值指标将逐步被增加值指标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