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4.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0.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5.2万人。全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达到6.07万人和4.77万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0352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344万元。接受城乡医疗救助9.98万人数,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381万元。
年末各类福利院床位数2323张,收养2142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03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8个。全年社会销售福利彩票2675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87万元。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