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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2010年工业经济运行分析
发布日期:[11-09-07 09:23:29] 点击次数:[]

2010 年,主要农牧产品出售价格上涨和农民务工形势的明显好转,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经省统计局认定: 2010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 6813元,比 2009年增加 873元,增长 14.7%, 增幅比 2009年提高 6.6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 11.2%。 2010年我市农民人均总支出为 5621元,比 2009年增加 745元,增长 15.3%。

一、出外务工收入和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实现同步增长

2010 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克服金融危机对劳务经济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使我市农民就业范围扩大、转入二、三产业的人数增多,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据调查,农民总体就业人数比 2009年增加 3%左右。且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是农民在出外务工时,增加了计划性,克服了盲目性,减少了务工成本。二是农民外出地点也由以发达地区为主转向立足本地,面向多方,能在本地就业的就不外出,在本地就业没有合适岗位的,才到市外务工。三是对工资标准、工作环境要求有所提高。四是农民工在本市、本县、本乡务工人员和务工时间增多。随着各地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鹤淇产业集聚区、金山工业园区、石林陶瓷园区等产业集聚区规模快速扩大,本地企业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有一定提高,农民务工的实际收入水平已经和经济发达地区接近。从以上情况分析,我市正在由劳动力输出地区转变为劳动力输入地区,我市的产业集聚区和采掘、建筑等行业,均吸引了不少外市劳动力在我市就业。据统计, 2010 年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 1767元,比 2009年增加 289元,增长 19.5%,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达到 33.1%,拉动农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 4.9个百分点。其中,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和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分别为 431元和 1090元,分别比 2009年增加 70元和 201元,增长 19.4%和 22.6%,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分别达到 8.0%和 23.0%。

    二、主要农牧产品出售价格提高是拉动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因素之一(不扣除价格增长因素)

2010 年我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 4731元,比 2009年增加 542元,增长 12.9%。其中,人均第一产业纯收入为 3930元,比 2009年增加 445元,增长 12.8%。而粮食、蔬菜、肉猪、家禽和鸡蛋等主要农牧产品出售价格提高对农民收入的增加起到了很大的拉动作用。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 2010年全年我市农村每公斤谷物出售价为 1.88元(全年综合平均价,下同),比 2009年增加 0.16元,增长 9.3%;每公斤蔬菜出售价为 1.36元,比 2009年增加 0.15元,增长 12.4%;每公斤油料出售价为 6.05元,比 2009年增加 0.7元,增长 13.1%;每公斤肉猪出售价为 16.68元,比 2009年增加 1.48元,增长 9.7%;每公斤家禽出售价为 9.23元,比 2009年增加 1.58元,增长 20.7%;每公斤鸡蛋出售价为 6.43元,比 2009年增加 0.45元,增长 7.5%。据测算,由于粮食、蔬菜、肉猪、家禽和鸡蛋等主要农产品出售价格提高,使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 334元左右,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达到 38.3%,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提高 5.6个百分点。

    三、农民非农产业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2010 年,我市农民人均从事非农产业的纯收入达到 801元,比 2009年增加 97元,增长 13.8%,其中人均从第二产业得到的纯收入为 289元,比 2009年增长 13.2%。在第二产业中,人均建筑业纯收入为 192元,比 2009年增长 12.9%。农民人均从第三产业得到的纯收入达到 513元,比 2009年增长 14.1%,其中人均交通运输业收入为 239元,比 2009年增长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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