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以来,在鹤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克服并战胜前进中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省均水平,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不断提高。
据鹤壁市城调队抽样调查:今年上半年,鹤壁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8687.0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2.1%,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
5105.6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9%。八大类消费中呈
一、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稳步增长
上半年,鹤壁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为
9102.36
元,同比增长
10%
,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8687.05
元,同比增长
12.1%
,
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
0.6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影响,收入实际增长
6.5%。
从家庭总收入的构成来看,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增长与个别企业增资因素、个体收益和不断提高离退休金密切相关。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达到
69%
,它的增长直接拉动居民家庭总收入的增长。
(一)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
24.1%
今年以来,鹤壁市为促进就业,全市强化技能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充分调动各类培训机构积极性,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培训,使无业人员掌握一技之能走上工作岗位,上半年全市新增就业
1.95万人,增加了居民收入;鹤壁各区县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部分企业增加工资、提高加班、值班补贴和年终奖金标准。上半年,鹤壁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
6297.99元,同比增长
24.1%。使得工资性收入拉动总收入增长
13.4个百分点。
(二)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
为使经济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鹤壁市采取有效措施,制订一系列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放宽了从事个体经营的税收政策,加大了对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使得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业人员增多,上半年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主人数与被雇人数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27.3%、
66.7%。个体收入增加,带动家庭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城镇经营环境的不断改善,极大地促进了城镇居民经营效益和收入提高。上半年,鹤壁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
1009.3元,同比增长
1.3倍,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
6.3%。
(三)财产性收入走低。
虽然今年上半年银行存款利率上调,但由于股市不稳,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走低,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于出租住房收入。上半年,
鹤壁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
216.98元,
比去年同期下降
28.5%。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长
6.9%
上半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长明显放缓。人均消费性支出
5105.69元,同比增长
6.9%;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
1.5%,增速同比回落
5.5个百分点。消费呈以下特点:
1.
食品价格上涨对居民家庭食品消费影响明显。
上半年,鹤壁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食品支出
1678.74
元,同比增长
10.9%
,食品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
32.9%
,比上年同期提高
1.2
个百分点。从分月累计数据显示,鹤壁市城镇居民食品支出均保持较为平稳的增长,增幅在
4%-11%
之间。由于居民食品消费价格指数逐月攀升,从
1-2
月的
110.1%
上升到上半年的
111.3%
,如果扣除价格因素影响,食品支出同比
均呈下降态势
(详见下表)。因此,食品价格上涨对城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影响较为明显。
表:上半年鹤壁市城镇居民食品消费价格指数对食品支出增速的影响
|
月份
|
人均食品支出(元)
|
增长速度(
%)
|
食品消费价格指数(
%)
|
扣除物价实际增长(
%)
|
|
1-2
月
|
692.81
|
4.0
|
110.1
|
-5.5
|
|
1-3
月
|
884.22
|
4.4
|
110.3
|
-5.3
|
|
1-4
月
|
1126.58
|
4.5
|
110.3
|
-5.3
|
|
1-5
月
|
1397.54
|
7.8
|
110.6
|
-2.5
|
|
1-6
月
|
1678.74
|
10.9
|
111.3
|
-0.4
|
从食品消费细项看,糕点、奶及奶制品支出增长最快,人均
160.41元,同比增长
54.1%
;糖烟酒饮料人均
190.81元,同比增长
38.3%;粮油类人均
320.95元,同比增长
15.1%
;干鲜瓜果人均
132.33元,同比增长
10.4%。这些消费
支出对食品支出增长拉动作用明显。
2.
衣着支出增长较快。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衣着消费不仅是为了简单穿着,而是更加注重品味、高档化、个性化、精品化的衣着,
大街小巷时装店、专卖店随处可见,促使衣着类快速增长,
上半年,鹤壁市城镇居民家庭
人均衣着消费
支出730.09元,同比增长55.1%。
其中,人均服装、鞋类支出分别为
533.71
元和
177.71
元,同比分别增长
57.8%
和
53.1%
;人均购买服装的件数比上年同期增加
0.32
件,
增长
8.8%。
3.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增幅最快。
随着鹤壁市城镇居民生活品质的提高,居民家庭用于消费品和服务的支出稳步增加。上半年,鹤壁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
582.78元,同比增长
94.4%。家电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商场各种促销手段,促使居民改善家庭设备条件,其中购买微波炉支出增长
79%,购买空调支出增长
1.8倍,购买淋浴热水器支出增长
4倍。添置床上用品、室内装饰品和家庭日用杂品的居民增多,上半年,鹤壁城镇居民人均室内装饰品支出同比增长
3倍;床上用品支出增长
1倍;家庭日用杂品支出增长
36.9%。
4.
个人用品和服务支出增长四成多。
伴随着城镇居民消费能力的增强,人们愈加注重自身的形象,居民用于个人商品和服务的消费增长较快。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16元,同比增长
45.3%;手表支出增长
18倍;美发美容用具增长
14倍;化妆品支出增长
29.9%;服务支出增长
75.8%。其中美发费增长
96%,尽管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不多,但足以表现居民对美的追求。
5.
居民医疗费用降低。
上半年,鹤壁市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
431.08
元,同比下降
19.9
%
。受医疗保障政策调整的影响,上半年,鹤壁市进一步扩大了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部分药品价格下降,使得城镇居民需要自付的医疗费用有所降低。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居民对健康的追求愿望增长,包括滋补保健品在内的保健支出同比增长
5.1%
,人均
49.26
元。
总之,上半年鹤壁市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但消费增幅却明显低于收入增幅。目前,鹤壁市城镇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但房价居高不下,使得城镇居民预期支出不断增加,消费结构全面提升仍有一定难度。同时,居民的风险意识和投资意识增强,不管是传统的储蓄形式,还是正盛行的民间借贷,都影响了城镇居民的即期消费,相当部分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进一步改善住、行条件的愿望难以实现。所以,增加收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是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