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几个月以来,鹤壁市居民消费价格呈现不断上涨态势,特别是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类价格涨幅较大,对居民生活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现就物价上涨对城镇低收入家庭(本文指城镇住户调查中占调查户数
1
0%
的最低收入户)生活的影响简要分析如下:
一、粮油果菜等价格变动情况
今年
1-11
月份,鹤壁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累计上涨
2
.6%
,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
8.0%
。
11
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
5.9
%
,创出
27
月以来的新高,其中食品价格上涨
15%
,带动总指数上涨
4.35
个百分点,影响程度达
8
5%
。在食品中,菜类、蛋类、油脂、干鲜瓜果和肉禽及制品
11
月份同比涨幅较大,分别为
56
%
、
22.6%
、
21.9%
、
14.4
%
、
13.3%
。蛋类和菜类近期涨势强烈,
11
月份环比分别上涨
22.6%
和
56%
。
(一)粮食近期价格平稳,持续涨幅较大
11
月份
粮食价格环比上涨
1.4%
,同比上涨
7.7
%
,前
11
个月累计上涨达
5.
4%
。其中大米和面粉累计分别上涨
6.09
%
和
4.03
%
。
(二)油脂价格近期大幅上涨
11
月份
油脂价格环比上涨
5.6%
,同比上涨
21.9
%
,前
11个月累计上涨
8
%
。其中食用植物油和植物油脂品分别上涨
5.6
%
、
11.4
%
。
(三)蛋类价格环比同比涨幅较大
11
月份蛋类
环比上涨
5.9
%
,同比上涨
22.6
%
,前
11个月累计上涨
6.7
%
。其中鲜蛋、蛋制品分别上涨
7.0
%
和
3.6
%
。
(四)鲜菜价格近期下降,但是仍然居高不下,
11
月份
菜价格环比下降
2.4
%
,同比上涨
5
6%
,前
11个月累计上涨
47.4
%
,其中鲜菜价格涨幅最大,累计上涨
55.18%。
11
月份
鲜菜价格直接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环比上涨
1.67个百分点,影响程度达
32
%
。
二、物价上涨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生活的影响
1
.收入能够维持生活消费支出
前三个季度,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3908.82元,能够维持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
2925.81元),且结余
983.01元。
2
.收入增加被物价上涨抵减
调查显示,第三季度,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增加的收入中
13.9%被物价上涨抵消,应对物价上涨多支出的金额中,食品类占近三成。前三个季度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533.63元,而人均消费性支出同比增加
328.04元,其中有
74
元用于应对物价上涨,占收入增加额的
13.9
%
。因食品、医疗和居住价格上涨人均分别多支出
94.5
元、
0.45元和
23.6元,分别占消费增加额的
28.8
%
、
0.14
%
和
7.1
9%
。
3
.恩格尔系数回升
前三个季度,城镇低收入家庭恩格尔系数为
43.6 %
,比上年同期增加
2.5个百分点。因粮食、蛋类、鲜菜和油脂类价格上涨,人均分别多支出
10.6元、
4.6元、
63.8元和
5.18元。
4
.医疗保健支出下降
前三个季度,城镇医疗保健价格累计上涨 0.6 % ,但是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 44.7 % ,减少 0.45元,但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了 1.45元,下降 45